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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减免医保费90亿元,助力70余万家企业复工复产

2020-03-13 15:09   来源: 互联网

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,支持企业复工复产,3月12日,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《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》(深医保规〔2020〕5号),出台深圳市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。此次减免政策惠及深圳所有参保企业,达70余万家,预计减免医保费90亿元,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支持。

据介绍,减免政策主要包括“一减、一免、一降、一缓”。“一减”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。2020年2月至6月,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、二档、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%、0.5%、0.4%降为3%、0.25%、0.2%。

“一免”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。2020年2月至6月,免征我市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,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、二档、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.2%、0.1%、0.05%全免。

“一降”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。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,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,即缴费费率由6%降为5%。

“一缓”指疫情期间实施延缴政策。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费的,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,期间免收滞纳金,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。

同时,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、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,均可享受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。

此外,据了解,减免期间,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,参保人刷卡直接结算保持不变,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不变。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。如延缴医保费的,个人账户暂停划入,待企业补办补缴后再补划入。

相关问答

一、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政策适用对象是什么?

此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医疗保险费的对象和范围,是根据国家和省统一规定来执行的,适用对象为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,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,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机关事业单位、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均不纳入阶段性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范围。

二、减免的是哪部分费用?

减免的是上述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,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不纳入减免范围,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。

三、此次减负力度大,减免医保费期间,参保人待遇会受影响吗?

此次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医保费政策,是在充分考虑我市医保基金承载能力的基础上作出的,总体上,我市基金运行良好,支撑能力较强,我市有充足的能力执行医疗保险费减免政策,确保各项医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。医疗保险费减免缓期间参保人的个人权益和待遇保持不变。

四、企业享受“减、免、降、缓”政策需要履行什么手续?

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,不需要企业办理额外的手续,只需要和往常一样申报缴费即可。

企业减免医保费期间,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,可同时享受延缴政策,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,期间免收滞纳金,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

延缴的报备方式:企业登录“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”(网址:https://sipub.sz.gov.cn/hsoms/ ),系统会自动弹出报备信息,企业如实申报后,系统即时反馈报备结果。

五、企业医保费延缴对职工待遇有什么影响吗?

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成功的,其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保持不变,相关医保待遇正常享受,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(含生育医疗)费用,如常刷卡记账即可。企业补缴到账后,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,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。

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未报备成功且未托收到账的,其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就医发生的医疗(含生育医疗)费用,由个人先行垫付,企业补缴后职工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,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。企业补缴到账后,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,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。

六、疫情期间对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有什么特殊政策吗?

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、缴费的,允许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补办。补缴成功后,参保人在补缴时间段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,可凭票据等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,或到我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。

责任编辑:xiaol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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